2011级新生入校安全须知 [ 2011-8-24 ]一、来校报到时,不要将现金或银行卡交给不认识的人办理,谨防受骗上当。 二、来校随身携带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(校内设有中国建设银行,建行的ATM提款机在第二学生公寓楼下、艺术学院一楼、综合楼一楼)。银行卡(存折)、密码和身份证,要分开存放,切记不要将密码泄露他人。 三、携带的手机、照像机等贵重物品以及个人重要证件不要在寝室随处摆放,要入柜锁好,防止失窃。 四、离开寝室、夜间睡觉必须锁门,防止入室行窃。 五、发现强行买卖、敲诈勒索现象,应立即拨打“校内110”电话(外线86322110)。 六、新生不得购买不法商贩倒卖的自行车,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车辆,以防被盗。 七、严禁将易燃易爆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带入寝室;严禁在寝室内私接电源;严禁购买、使用电热棒、电炉等违章大功率电器,防止火灾事故发生;寝室内严禁饲养宠物。 八、新生有事外出应向所属学院请假,不得单独离校,晚10∶30关楼门前必须返校,严禁报到后在校外留宿。 九、新生在校内遇到财物被盗、上当受骗、人身受侵害等,应及时向所属学院反映情况并及时向“校内110”报案(外线86322110,内线2110)。 十、新生外出购物,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现金和贵重物品;人身财产遭受侵害,应立即拨打“110”电话报警。 ---------------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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